所以丽娘话的重点,其实照旧在最后那句吗?
苏长乐有些无奈,丽娘希望她能够嫁入“权门”的想法怕是很难改掉的。不管怎么样,丽娘愿意让她去学医,她就不需要遮遮掩掩的行事了。
至于要不要去考女医,她还没想好,究竟自己获得的灵医传承非同一般。而女医的名头听着好,却受制于朝廷,不太自由。
至于挣钱,她觉得靠自己眼下的能力,让丽娘和金宝衣食无忧,那是绝对没问题的。而嫁人嘛,她是一点想法都没有的。
古代男人大多三妻四妾,苏长乐自己肯定是接受不了的,要遇到一个能让她动心的,恐怕不容易。更别说这具身体现在还小,谈婚论嫁还早着呢!
慢慢来吧,横竖她总有措施,让丽娘随着自己的计划走的。
“娘你说得对,我这么智慧,肯定能成为女医。区区王元修算什么,到时候肯定挑一个身份最高尚的男人,娘你就等着享女儿的福吧!”
苏长乐学着原主的神态颇为自恋的开口,母女两个亲亲热热的畅想着未来的荣华富贵。
“娘,我刚刚做了一下午的刺绣有点累了,先去睡半个时辰,你记得叫我啊。”
她今天出去跑了一整天,又是爬山挖药又是给人治病,险些没歇气。原主这娇弱的身子,能撑到现在已经是极限了。
“行,你好好睡,娘不吵你。”
丽娘点了颔首,让她去睡下,亲自关了门,这才去了隔屋。
金宝也已经醒了,眼下脸上一点也没有病恹恹的模样,吵着闹着要下床出去玩。丽娘摸了摸他的小身子,确定他简直是没有不适的地方,更是兴奋了起来。
“就听人说了一嘴就能记着怎么治病,长乐可真是厉害!”
丽娘已经在计划准备女医堂那每年十两银子的束脩了,金宝才五岁,开蒙的话再等三年也行。只要长乐有了前程,总能帮衬金宝的。
就在这时,外面突然响起了一阵嘈杂之声。丽娘原来也爱凑热闹,再加上金宝闹着要出去找小同伴,便也走了出去。
“什么事情这么热闹啊?”
“你们看,有马车进咱们巷子了!”
“是哪家的朱紫啊?莫不是来咱们福安巷找人的?”
邻居们议论纷纷,丽娘抬起了头,果真远远地看到前面有一辆华美的马车驶了进来,也随着和各人一起露出了羡慕的神色。
时下普通黎民只能用牛车,马车那是只有朱紫们才坐得起的,要么是家财万贯的富豪,要么是在朝中为官的大人。
福安巷这个地方,身份职位最高的就是王元修的举人爹了,可就算是王家,也没有马车的。
一匹马至少要二十两银子起,品种好的更是上百两不止,马儿娇贵力气不比牛骡,也就只有富朱紫家才气蓄养装点门面了。
“总有一天,也会有朱紫骑着高头大马来接我的长乐的!”
丽娘一边羡慕一边嘀咕,却见那马车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下,竟是在苏家门口停了下来。